| 来源:南方日报
陈小姐:我在观澜某工厂工作,工作两个月后,发现厂方没有为我们刚入职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厂方说我们尚处于试用期,按照规定要等试用期过后才会缴纳。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这是不合理的。按照社会保险政策的规定,员工只要和单位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交不交社保一个最主要的标志就是劳动者与单位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是否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是否有工资收入。这几个条件达到了,单位就必须为员工缴交社保。企业所聘请的员工,只要公司开始聘请,劳动关系一成立,这个月准备给他发工资的,即使是在试用期内,单位也应该给他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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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类人群须自行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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