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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山日报
愿意到中山市工作而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本科毕业生,可先入户口再就业;博士研究生在中山市择业期间,可享受不超过6个月的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中山市人才引进机制进一步创新,人才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人才引进政策有了重大突破。
记者昨天从中山市人事局获悉,中山市新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并于2月19日颁布施行。这是中山市积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畅通人才引进渠道的重大举措。
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可“先入户,后就业”
中山市人事局副局长黄海波表示,《意见》加大引进中高层次人才的扶持力度和资金投入,是中山市人才引进政策的一次重大突破。改原先先找工作单位再办理户口迁入为“先入户,后就业”,将其适用对象,从原来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拓宽到现在的“对愿意到我市工作而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他透露,其具体实施细则还在制定中。
高级人才可直接获市财政津贴
黄海波表示,《意见》的另一个亮点是设立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拔尖人才管理及人才信息库建设等,如博士研究生在中山市择业期间,可享受不超过6个月的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新调入我市落户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5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3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贴;新调入(受聘)到我市的高层次人才,3年内可享受每月30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工资外津贴。据估算,按照我市目前人才情况,专项资金今年投入约为200余万元。
此外,中山市首次专门设立了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为新设工作站提供15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每年为每名在站工作的博士后提供3万元研发经费和12000元生活补贴,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籍可以随其一起迁移,并为其提供配套生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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